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会服务宗旨,减轻会员负担,吸引更多植物科学领域工作者加入,江苏省植物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1月1日起,全面取消个人会员会费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取消范围
普通会员、理事、原定会费标准一律取消,不再收取任何个人会费。学生会员继续维持免会费政策,无需缴纳费用。单位会员会费标准暂保持不变,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。
二、实施依据
本决定符合《江苏省植物学会章程》第十六条、第十八条规定,经理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。
学会将通过多元化经费来源(如社会服务、项目合作、单位会员支持等)保障日常运作,确保服务质量不受影响。
三、会员权益保障
取消个人会费后,会员原有权益(如学术交流、资源获取、评选推荐等)均不受影响。学会将加强经费管理,优化支出结构,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提升服务效率。
四、附则
本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,原会费收取相关文件同时废止。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,会员可通过学会官网或联系秘书处咨询详情。
江苏省植物学会
2022年12月7日